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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仓哪些纳税人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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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仓哪些纳税人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?

  • 所属分类:太仓专项审批

  • 点击次数:
  • 发布日期:2020/01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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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问:哪些纳税人不得认定为 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”?

答: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,下列纳税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:

问:哪些纳税人不得认定为 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”?

答: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,下列纳税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:


一、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

所谓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,实际上就是自然人,因此,自然人是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
二、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

所谓非企业性单位,是指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、军事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。这些单位是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
三、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

所谓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。例如:小规模纳税人偶尔转让一次不动产,虽然销售额有可能会超过500万元的认定标准,但该项纳税行为为“不经常发生的应税行为”,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也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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